您好,我想咨询您个问题,就是我家里人8月23号在工地搬地砖的时候,地砖砸到了脚上,当时他没有在意,下午还接着上了班,晚上脚疼的骑不了自行车才喊老板送回去的,然后老板第二天给他放了假,晚上脚疼的受不了他就去诊所看了下,给他打了个消炎药。第三天才去的第五人民医院,检查是脚背上骨折了,医院给打了石膏,开了药,医生说休息一个月就会好,没有住院。用药花费共700多左右,老板就给了1000块钱。
误工费和营养费包工的老板不愿意给,包工的老板没有跟我家里人签合同,这个应该算工伤,我们应该找谁赔偿,以及这个我们要怎么做能得到应有的赔偿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医疗纠纷
2025-09-16 11: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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