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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我合同,项目经理拿钱跑路,现在工人材料找我要钱,我要给吗

福建省-福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9-15 11:40:54
用户:133*****115
律师回复(6)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893人

    回复于2025-09-15 11:44:46

    这得看合同具体情况。若合同是以公司名义签的,你只是代表公司履行职务,那付款责任一般在公司,你不用个人承担。但要是合同体现你是责任主体,可能会有付款风险。解决方案是先和公司沟通,让公司承担付款义务;同时收集好合同、项目相关资料等证据,证明你只是履行职务行为。若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诉讼解决。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16人

    回复于2025-09-15 12:21:46

    你如果是跟公司签订的合同,让要材料的去找公司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856人

    回复于2025-09-15 12:57:31

    你签的合同??你做了什么事情在里面,人是你招来的么?如果你说了给他们发工资的,你给了再找上面的人追,转账记录、对方身份信息有吗?没有的话私信我,可以帮你调取身份资料,写起诉材料起诉对方,或者是帮你协商,点击头像一对一私信详细指导,以追回款项。时间太长的话可能导致以下风险1️⃣证据灭失2️⃣诉讼时效经过,法律不在保护你的债权,无法诉讼且强制执行3️⃣对方个人情况出现其他问题比如死亡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660人

    回复于2025-09-15 13:48:24

    若项目经理是代表公司履职,其行为视为公司行为。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你作为公司方通常有责任支付工人工资与材料款,若不支付可能面临法律纠纷。但如果你只是与公司签订合同的第三方,且与工人、材料供应商无直接合同关系,一般无需支付,可引导其向公司或有合同关系的主体主张权利。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62人

    回复于2025-09-15 23:37:37

    您这边在项目上是什么身份?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84人

    回复于2025-09-16 15:17:53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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