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女方,夫妻感情不和,感情破裂,以前对我有过3次动手行为,生理期强迫发生关系,不管女方愿意不愿意,但是我没有他强迫我的证据,现在吵架期间,他也多次恐吓我,我感觉我的心理和精神都出现了问题,如果找心理医生检查发现自己真的出现问题了,在法庭上可以成为他多次动手打我和强迫我有利的证据吗?男方有女方出轨的证据,他不想离婚,要求女方向第三者要精神损失费8万,女方净身出户还不行,还要给他精神损失费,现在这个情况我应该怎么样对我最有利,还能顺利离婚呢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5-09-14 23: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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