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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女方,夫妻感情不和,感情破裂,以前对我有过3次动手行为,生理期强迫发生关系,不管女方愿意不愿意,但是我没有他强迫我的证据,现在吵架期间,他也多次恐吓我,我感觉我的心理和精神都出现了问题,如果找心理医生检查发现自己真的出现问题了,在法庭上可以成为他多次动手打我和强迫我有利的证据吗?男方有女方出轨的证据,他不想离婚,要求女方向第三者要精神损失费8万,女方净身出户还不行,还要给他精神损失费,现在这个情况我应该怎么样对我最有利,还能顺利离婚呢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5-09-14 23:12:57
用户:188*****241
律师回复(2)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40人

    回复于2025-09-14 23:15:18

    离婚能够协商一致的签署离婚协议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即可。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签署离婚协议的,准备民事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证据材料,直接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621人

    回复于2025-09-14 23:18:11

    心理医生检查结果可作为辅助证据,但证明力有限。你要尽快收集他家暴、恐吓的证据,比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人证言等。男方要求女方向第三者要精神损失费没法律依据,让女方净身出户和再给其精神损失费也不合理。你可先和他协商离婚,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分割财产和判定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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