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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前几日学校下面的一公众号(由学生运营的,类似于表白墙,校园集市)发布了一个抽奖活动,我在满足了她们所规定的所有中奖条件后(在校大学生、转发文章、进相关群)抽中了一等奖(大概价值600元),可当我去找相关负责人兑奖时,她却以“不能用一个账号抽奖,另一个账号转发”(这样的字句从未出现在她们的抽奖文章中,且两个账号都属我本人)为由,认为我没有兑奖资格,请问这种情况下对方是否构成违约?

黑龙江省-绥化市 合同纠纷 2025-09-14 18:57:37
用户:152*****081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638人

    回复于2025-09-14 19:02:07

    这种情况对方构成违约。抽奖文章未提及“不能用一个账号抽奖,另一个账号转发”,你满足了文章规定的中奖条件,双方就抽奖兑奖达成了约定。对方以未公示的理由拒绝兑奖,违反约定。你可先与对方友好沟通,说明情况要求兑奖;若沟通无果,可向学校相关管理方反映,请求协调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97人

    回复于2025-09-14 20:02:47

    对方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740人

    回复于2025-09-15 14:02:27

    这种情况下对方构成违约。抽奖活动中,参与者满足既定中奖条件即中奖,双方形成合同关系,公众号未事先规定账号使用规则,却以该理由拒绝兑奖,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违反了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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