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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二手房合同上没有写附带的小储物间,当时卖家只是口头上承储物间给我们,不过被物业拆掉了,可换一个停车位用,事隔快9个月,停车位已到物业处办到我房名下,卖家的人又来找事闹,他要停车位,我们该怎么做才合法合规

河南省-洛阳市 合同纠纷 2025-09-13 10:34:07
用户:175*****931
律师回复(4)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389人

    回复于2025-09-13 10:35:01

    不理会即可,对方有合理诉求,让对方去起诉,法院公正判决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259人

    回复于2025-09-13 10:38:54

    若有证据证明卖家曾口头承诺将储物间附赠,且该承诺是房屋交易的一部分,虽合同未写明,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口头协议也可能有效,可先与卖家协商,说明情况,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若无相关证据,从法律角度看,卖家的主张可能缺乏依据,可向其说明法律规定,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要求其停止干扰行为。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36人

    回复于2025-09-13 18:57:22

    首先,虽然合同没写储物间,但物业将停车位置换并办到你名下,这可视为事实交付。卖家事后反悔不合理。你们可先和卖家协商,说明情况及法律依据,强调停车位已合法归你。若协商不成,可保留好物业相关证明、停车位办理到你名下的手续等证据,若卖家继续闹事,可考虑报警或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91人

    回复于2025-09-14 16:00:17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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