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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着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骑行靠左,我前方有个电动车,她左边有个位置正好够电动车过,我准备超过她时,我已经和她并排行驶,但是她往左打了一点点方向,车把挂到我的车把,摔跤了,这种是谁的责任?

湖北省-武汉市 交通事故 2025-09-12 20:45:39
用户:156*****918
律师回复(3)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315人

    回复于2025-09-13 09:47:51

    责任划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你超车时确保安全且符合规定,前方电动车突然左打方向导致碰撞,通常前方电动车车主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若你超车时未保持安全距离等存在过错,双方可能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最终责任认定以交警根据事故现场勘查等情况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317人

    回复于2025-09-13 10:25:41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632人

    回复于2025-09-13 18:14:52

    一般来说,超车一方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超车。你在超车时对方往左打方向导致车把相挂摔跤,你可能承担主要责任,但还要看对方往左打方向有无正当理由。解决方案是先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情况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按责任划分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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