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从二房东手中承租的办公室,目前还在租期中,押二付三,每季度支付一次。从今年8月初开始,大房东找到我司,说二房东已经半年没有给他们交房租了,大房东已经按照与二房东签订的合同条款,单方面跟他们解除合同并提起诉讼流程。找到我们给我们两条路:一是退租,二是跟大房东直接签合同。目前二房东联系不上,且二房东不出面解决与大房东的纠纷。
我司现在还有2个月的押金再二房东手中,季度租金支付日期是8月25日,正好赶上他们的纠纷,所以就没有交。相当于现在在用押金顶房租。
有两个问题,一是这种情况下我跟大房东签合同,有没有法律风险?二是我给二房东发解除合同的函件要求即刻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及支付违约金合法吗
湖北省-武汉市
合同纠纷
2025-09-12 15: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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