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金的问题,24年10月底在上海发生的交通事故,上海一直排不到手术时间,今年在老家动完手术后鉴定的10级伤残,之前一直居住在上海,但居住证过期超60天了,续需要重新算年限,想问问村委会开的居住证明可以作为证明材料吗?租赁合同和水电缴费记录这些也可以提供,但都是我丈夫和房东签的合同交的钱,想问上述这些可以代替居住证吗?
其次,想问关于误工费的问题,之前一直在自家驿站工作,也是在驿站下班路上出的车祸,但我没有缴纳五险一金记录,可以按照行业标准计算吗?如果不行的话,我出交通事故后一直在家修养,重新招了工人替我,能否按照给工人工资赔偿误工费?提供发给工人的工资记录可以吗?
上海市
交通事故
2025-09-11 22: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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