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在拼多多平台购买了一款保健食品,食用后发现身体不适,因之前购买过此产品并没有不适反应,怀疑这次买的质量有问题,通过平台申请售后,被要求提供质量问题凭证。收集证据发现包装盒上面正面,侧面批准文号不同,并且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查不到批准文号,百度搜索后发现两个批准文号为两个不同产品。包装盒上的成分表除了食用数量全部复刻其中一款批准文号产品的成分表。包装盒上两个委托厂家,其中一家早已改名,另一个生产厂家与其法务部联系证实并未生产过该产品。发现该产品是三无产品。将所有证据截图发给平台进行投诉,随即与商家对峙商家心虚退款,要求商家赔偿,商家一直说瞎话,装可怜,准备起诉,请问还需要哪些证据吗
江苏省-徐州市
合同纠纷
2025-09-09 18: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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