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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在同一个老板的两家公司工作过,如果我被 辞职,可以连续做年限吗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劳动争议 2025-09-09 16:58:16
用户:157*****015
律师回复(6)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301人

    回复于2025-09-09 16:59:24

    如果能够证明是关联公司是可以的。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66人

    回复于2025-09-09 17:01:56

    两家公司如果是独立的主体,这个是不可以合并计算的

  • 薛晓波律师

    月帮助62人

    回复于2025-09-09 17:03:32

    看证据情况。。。。。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35人

    回复于2025-09-09 17:03:59

    这种情况一般是可以连续计算工作年限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要是你被老板安排在两家公司工作,被辞退时可要求连续计算年限。解决方案是收集能证明是老板安排调动工作的证据,如调岗通知等,与老板协商补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123人

    回复于2025-09-09 18:18:07

    若你非因本人原因从一家公司到另一家公司工作,且两家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你的工作年限通常可连续计算。若是你主动跳槽或因个人原因离职后再入职,一般不能连续计算工龄,除非有特殊约定。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936人

    回复于2025-09-10 10:12:15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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