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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小区一楼二楼是商铺,2011年交房,10几年来无人经营餐饮业,因为无烟道,无下水,上个月一个租户和益丰大药房商量把药房一分为二,租给他经营餐饮,他私自和益丰大药房签订了合同,没有经过业委会和物业业委会和物业毫不知情现在环保局来看了说先经营如果投诉的多了就搞不成我们业主咋办找哪个部门反映投诉

湖北省-宜昌市 其他 2025-09-08 23:00:36
用户:181*****585
律师回复(3)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160人

    回复于2025-09-09 09:31:56

    业主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部门投诉商铺私自改变用途经营餐饮的行为,也可因物业未履行管理职责向住建部门或街道办投诉物业,还可依据业主公约通过业主大会要求其停止经营,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76人

    回复于2025-09-09 13:35:36

    业主需要有证据证明这个经营行为侵犯了业主的相关权益,可以起诉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825人

    回复于2025-09-09 14:10:55

    业主可先与租户和益丰大药房沟通,要求其停止违规经营餐饮行为。若沟通无果,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其负责监管市场经营活动,可审查该餐饮经营是否取得合法证照。也可向城市管理部门投诉,其对商铺经营的合规性有管理职责。若对环境造成影响,还能向环保部门进一步反馈,要求其加强监管,制止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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