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毕业了两年的大学生,主要专业从事宠物医疗,从毕业实习至今一直都在武汉的一家宠物医院上班,因为前几天工作期间,医院的宠物狗需要带出去溜,我便签好宠物绳在医院附近溜狗,过程中因碰到其他宠物狗导致我牵的狗挣断了绳子导致对方的宠物狗被咬死,因不是我的主观原因导致了这次事件的发生,对方要求医院赔偿宠物费用,医院便说是因为我的主要原因要我自己签订自愿离职,我因为社会经验不足便签了自愿离职合同,现在宠物医院说我是主动离职要求我按合同赔偿工作期间培训费用10000元,我应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9-07 22: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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