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7064人
回复于2025-09-07 10:50:05
聘期到期不续聘是否能拿 N+1 赔偿,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学校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签,你不同意,没赔偿;若学校不续签,按《劳动合同法》,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即 N,没有“+1”。你没给合同,我没办法详细判断。你先看看合同里关于到期续约和补偿的条款,也可把合同给我仔细研究下。
月帮助32人
回复于2025-09-07 11:43:37
你可以来电咨询,说下详细情况
月帮助1976人
回复于2025-09-07 12:19:51
你好,可以把合同协议内容点头像一对一发给我,我详细审查,帮您准确的分析,可以点击头像一对一图文咨询详细沟通。
月帮助7962人
回复于2025-09-07 12:22:50
区管校聘教师合同聘期到期不被续聘,一般情况下若学校维持或提高合同约定条件,教师不同意续订,学校无需支付补偿;若学校降低条件或不续签,学校应按工作年限支付 “N” 倍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通常不存在 “+1” 的代通知金情况,除非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特定解除情形。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月帮助3958人
回复于2025-09-07 13:13:39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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