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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户籍,男方因为贷款做生意,失败后离开家庭,对家庭不管不顾,父母孩子都不抚养,讨债上门,妻子解决了债务,带着孩子生活了七八年,这期间男方一直没回来过,没有任何联系,近期又接到电话讨债的,这种情况如何离婚,又能保证不再帮他还债务,去年在户籍地起诉离婚,法院表示需要到男方居住的地方起诉才可以,被法院打回来了,现下男方不愿意回来办理离婚,债务不清不楚,很被动

广东省-汕头市 婚姻家庭 2025-09-06 17:48:03
用户:134*****487
律师回复(6)
  • 邓伟律师

    月帮助151人

    回复于2025-09-06 17:53:50

    还是只能法院起诉离婚

  • 廖烈槟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5-09-06 17:56:31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对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不用理会

    律师回复2025-09-06 17:57:01
    我是潮阳律师,有需要可以到律所当面咨询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985人

    回复于2025-09-06 18:27:55

    还是正常起诉,他有居住地吗?没有居住地就只能在户籍地,你要找个律师,没找律师的话立案都立不起来有的案子,可以私聊帮你离掉,可以做到。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240人

    回复于2025-09-06 18:54:31

    根据《民事诉讼法》,男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女方可向自己住所地(汕头市潮阳)法院起诉离婚。女方应收集男方离家多年、对家庭不管不顾的证据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同时收集证据证明男方贷款做生意的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主张该债务为其个人债务,自己无需承担。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08人

    回复于2025-09-07 11:55:45

    首先,若不知男方现居住地址,可在男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关于债务,若能证明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属男方个人债务,你无需偿还。可收集男方多年不管家庭、债务未用于家用等证据。若法院以管辖为由驳回,可要求其出具书面裁定,向上级法院上诉。实在不行,可尝试公告送达等方式,让法院缺席判决。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934人

    回复于2025-09-07 13:11:17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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