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823人
回复于2025-09-05 08:44:16
2019前之年收费要退还,后面减半没有法律依据。
月帮助7784人
回复于2025-09-05 09:10:41
若你能证明 2011 年至 2018 年期间房屋未达交付条件或未收到交付通知,未实际收房,则有权要求退还该期间已交物业费。关于以后物业费减半问题,符合交付条件后,若因你自身原因未入住或未使用物业,且未入住或未使用时间连续 6 个月以上,可按当地规定,如淮安等地规定的 70% 比例交纳物业费。
月帮助4099人
回复于2025-09-05 09:19:42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月帮助7359人
回复于2025-09-05 09:39:27
首先,没签合同且未实际收房,让你交2011 - 2018年物业费不合理,有机会要回这期间费用,可找缴费凭证、未收房证明等维权。另外,对于延迟交物业费的罚款若不合理也可争取撤销。至于2019年后,若没实际收房,可主张按规定减半收物业费。建议先和物业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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