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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前男友分手三年后他交对象了叫我归还我跟他交往期间的送我的黄金首饰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5-09-05 01:15:14
用户:187*****316
律师回复(3)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84人

    回复于2025-09-05 01:17:13

    如果这些黄金首饰是前男友在恋爱期间自愿赠送且无附带条件,比如在情人节、生日等特殊日子作为表达爱意的礼物赠送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赠与完成后你无需返还 。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090人

    回复于2025-09-05 01:40:32

    三年诉讼时效已经过了,起诉也不保护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59人

    回复于2025-09-05 09:38:17

    交往期间送黄金首饰一般视为赠与,赠与完成后通常不能随意撤销。要是当时没特别说明是附条件赠与,前男友不能要求归还。若他起诉,你积极应诉就行,提供证据证明是赠与。建议先和前男友沟通,表明这是赠与不用归还;若他纠缠,可保留聊天记录等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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