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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号 早上7点多 在东莞新丰路小博士幼儿园门口 我方骑电动车带了一个7岁的小朋友 对方是个大爷66年的 从斜对面拐过来到我面前 我正常直行 交警来了判定他全责 问我们自己协商还是先去医院检查 去了医院就拍了个腿上的片 清创了下伤口 后续人家就不想负责了 说再去看病可以 赔偿不大愿意 说他父亲也痛

广东省-东莞市 交通事故 2025-09-04 23:49:39
用户:131*****993
律师回复(4)
  • 朱绵绵律师

    月帮助82人

    回复于2025-09-04 23:52:06

    对方是全责,你可以要求支付全部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营养费等,如果严重的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25人

    回复于2025-09-05 09:30:48

    交警已判定对方全责,他就该承担赔偿责任。先好好和对方沟通,说明赔偿是他法定的义务,把看病的票据留好。要是沟通不成,可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诊断证明、费用票据等证据,去法院起诉他,要求赔偿医疗费、孩子的营养费等合理费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别让自己的损失得不到补偿。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15人

    回复于2025-09-05 09:30:50

    交警已判定对方全责,对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你可先与对方再次沟通,告知其理赔义务,若协商无果,可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票据等相关证据,向其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34人

    回复于2025-09-05 09:35:32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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