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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办理了一张兴业银行信用卡。办理时,银行工作人员要求勾选“消费满10,000元当月账单自动转分期”选项,但未对该选项的具体含义及相关风险进行充分阐释;而且在18年时首次进行分期也未尽到任何消息的通知,我还是每月按时还款,2022年11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当每月消费金额超过10,000元时,账单自动转为分期付款,分期年利率介于十几%,直至2024年5月,该自动分期功能才被银行关闭,总计产生三万八的利息。多次向银行反应,银行客服都是说不予返还,说让我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我能把自动分期产生的费用向银行要求返还吗,如果上诉,能成功吗

福建省-南平市 合同纠纷 2025-09-04 15:36:16
用户:182*****639
律师回复(4)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160人

    回复于2025-09-04 15:36:46

    根据相关法律及金融监管要求,银行办理信用卡自动分期业务需充分告知持卡人相关细则、费用及风险,并征得其明确同意。由于银行工作人员未对自动分期选项进行充分阐释,也未通知首次分期消息,侵犯了你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你有权要求银行返还自动分期产生的费用,上诉存在成功的可能性。

  • 刘敏律师

    月帮助537人

    回复于2025-09-04 16:38:07

    银行过错的可以要求返还,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825人

    回复于2025-09-04 21:09:17

    银行在办理业务时未充分阐释自动分期选项含义及风险,首次分期也未通知,侵犯了你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你有权要求银行返还自动分期产生的费用。若与银行协商不成,上诉有一定胜诉可能。建议你收集好办卡资料、消费记录、与银行沟通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主张银行未尽告知义务,要求返还不合理费用。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940人

    回复于2025-09-05 09:40:51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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