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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15年10月身份证在南京遗失,2016年1月在太原补办,但是2016年5月显示在稷山县入股一家公司。近期自查才发现身份信息被注册,经正常程序递交撤销审批被稷山县市场监管局驳回,不予受理,稷山县市场监管局建议走诉讼渠道。稷山县市场监管局是否存在渎职行为,有哪些违法行为或渎职行为,能否起诉市场监管局,可以起诉哪些方面

陕西省-西安市 侵权维权 2025-09-04 10:22:25
用户:132*****815
律师回复(3)
  • 占静律师

    月帮助308人

    回复于2025-09-04 10:23:30

    你可以去法院起诉,申请对签字的材料做笔迹鉴定,市场监管局那边根据提交材料进行的办理,他们没法儿直接撤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850人

    回复于2025-09-04 14:55:51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管部门对被冒用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撤销申请应积极负责。稷山县市场监管局在未查明冒名登记基本事实的情况下驳回申请,可能存在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形,但仅据此尚不能直接认定为渎职,需证明其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才符合渎职犯罪构成要件。可以起诉市场监管局,案由为行政许可中的工商登记,可要求其撤销相关工商登记,纠正错误行政行为。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897人

    回复于2025-09-04 20:12:52

    稷山县市场监管局不一定构成渎职。他们驳回可能是认为证据等方面不充分。不过,若其未按规定程序审查、未履行调查核实义务等,可能存在行政不作为等违法情形。可以起诉市场监管局行政不作为或不履行法定职责,要求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撤销冒用你身份注册的公司登记。你可收集被冒用身份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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