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年前因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纠纷,通过法院民事调解,现在对方当事人对于18年前的民事调解书不认同了,在9年前就提起过诉讼,但是被法院驳回,我们现在在已经确权到我名下的土地上倒场坝,对方阻拦施工,综治办来调解,同意了让对方去找当时开庭时的类似于笔录的东西,还让我们双方签协议,我方十天内不要施工,对方十天内提供不出证据就放弃,到时候再阻拦施工才以寻衅滋事拘留他,等于说综治办的意思是,没这个协议不好随便拘留他,对方签了这个协议才好拘留他,但是权属证明就是我的,这种行为就是侵权,不是土地纠纷了,综治办这种做法是合法的吗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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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5: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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