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7359人
回复于2025-09-01 23:01:56
“原用人单位”指员工达到或超法定退休年龄前工作的单位。若不是受雇于原单位,此规定不适用。若在非原单位工作受伤,按劳务关系处理,依民法典等规定,根据双方过错担责。若受雇原单位,单位担工伤保险责任。建议先确定工作单位性质,再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起诉。
月帮助7784人
回复于2025-09-02 06:54:42
“原用人单位” 是指劳动者在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前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并正在为之工作的单位。若不是受雇于原单位,而是在其他单位工作,不适用该条款,此时应由实际用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如是否按项目参保等,来确定是否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月帮助4099人
回复于2025-09-02 08:03:3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月帮助678人
回复于2025-09-02 08:21:51
在哪工作由哪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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