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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跑运满满的货车司机 接了个订单 昨天下午装货 昨天装货他们装的大型的机器 我给帮忙往车上吊 我在扶着落地的时候 把无名指压碎了一结 医生呢给指甲那一块截掉了 大约一公分多一点吧 暂时还没有伤情鉴定 装货的厂家,本来是说前期的医疗费用,还有后期的赔付,全由他们来负责 但是听说我手指被截肢了一点 后面就只是说他们赔付医疗费用,但是后面的赔付就由那个吊车司机来赔付,现在我还在等那个伤好,然后去做鉴定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9-01 16:38:03
用户:132*****383
律师回复(5)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051人

    回复于2025-09-01 16:38:28

    你好,职务行为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人

    回复于2025-09-01 16:42:46

    先安心养伤,等伤情稳定去做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等情况。厂家前期承诺全负责,后又推诿不合理。无论谁的责任,你是在装货时受伤,厂家和吊车司机都可能有责任。可先和厂家、吊车司机协商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等。若协商不成,保留好医疗票据、事故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人

    回复于2025-09-01 16:54:51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你在非工作职责范围内为厂家帮忙装货受伤,若厂家未明确拒绝帮工,通常需承担赔偿责任。你有权请求厂家或吊车司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要求厂家先予补偿后向吊车司机追偿。待伤情鉴定后,可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具体赔偿金额。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人

    回复于2025-09-01 17:54:43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385人

    回复于2025-09-01 18:27:34

    跟对方协商不了,那就直接去做鉴定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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