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二婚家庭,有结婚证,夫妻不共财,家庭不合慕,我二婚丈夫退休老师,还有第二职业,一个月收入六千多,他一个月给我一千元,让我买吃的,吃的他买的多,我买少,他不想做饭,饭每天我做,现在做一顿饭就行,其实也不是多大的事,他六十岁以后能领七千多工资,六十岁以后给我一千五,赐后他,我不高兴,我和他过了十三年了,最后钱全存给她的女儿,我心里很不舒服,他的做法我很生气,我生气让他多给我点,两个人生气,现在一个月给我一千元,我嫌少,他也生气了,连一千都不给我了我有没有理由问他多要点,这一闹,他不给,得经法院,麻烦,闹好了还是闹坏,我想问一下侓师怎么办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5-09-01 11:29:46
用户:187*****660
律师回复(6)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718人

    回复于2025-09-01 11:33:29

    您好,您这种情况的话,婚后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能够证明的话可以要求分割。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051人

    回复于2025-09-01 11:33:39

    你好,协议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证明感情破裂证据等材料,有需要律师帮助可以私信联系我详细说明具体情况。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人

    回复于2025-09-01 11:34:21

    你们是合法夫妻,婚后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合理支配。你可以心平气和再和他沟通,说明你的需求和感受,争取协商解决。没必要一开始就上法院。若沟通仍无果,可留好他收入等相关证据,考虑走法律途径,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人

    回复于2025-09-01 12:25:04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人

    回复于2025-09-01 13:52:17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你可与丈夫协商,要求其增加生活费,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提供其收入证明及你承担家务等相关证据,法院会综合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扶养费金额。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385人

    回复于2025-09-02 13:34:07

    这个根据你自身的情况,你如果不同意,这样没有共同生活下去的意愿的话,可以考虑离婚要求分割财产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7*****660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