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4号,我女朋友在喀什市阳光小区b区b8号楼二单元7层704租了一个月的房子,房子是合租的,租费500,押金400,物业费55元都交好了,然后女朋友8月13号开始休息回老家了后没住那个房子,有一天房东直接脏话骂人,让我女朋友东西搬走,女朋友说时间还没到,人家说吧房子租出去,我们没同意,后面我们去了后发现房子已经租出去了,时间还没到了就租出去了,我们和房东商量了人家不想商量,一直脏话骂人,押金都还没退,说好8月27号退,到现在还没退,所以我想吧押金退回来,租房时间还没到的时间内房子租出去的那个钱给我们,时间还没到的这几天女朋友住了民宿,吧民宿费也补我们,还有脏话骂人给我们抱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合同纠纷
2025-09-01 0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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