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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欠着外债然后女方提出离婚欠着外债这几年下来一直没有叫他房都是我自己在还款 然后也摆路边摊然后平时他也不怎么帮忙所谓的琐事争吵然后导致他说的性格不合要离婚然后像这些外债还有小孩子的抚养权有两个我想都要负债这方面就是是共同承担还是

浙江省-温州市 婚姻家庭 2025-09-01 03:55:34
用户:158*****327
律师回复(5)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08人

    回复于2025-09-01 03:59:43

    首先,外债方面,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一般属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若仅你个人使用,女方可不承担。孩子抚养权,两个孩子通常一人一个,但你若能证明自己抚养更有利,如经济稳定、陪伴时间多等,也可能争取到两个孩子抚养权。可先和女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6人

    回复于2025-09-01 07:51:32

    只要用于共同生活的,这个债务是共同承担的。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240人

    回复于2025-09-01 07:53:15

    外债是否共同承担需视其性质而定,若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等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若为一方个人名义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由举债方自行承担。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综合考虑孩子年龄、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来判定。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84人

    回复于2025-09-01 10:24:58

    如果负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要求共同承担,两个孩子一般是一人一个抚养权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934人

    回复于2025-09-01 11:10:35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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