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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在深圳,广州南沙出差时,中午外出吃饭后去卫生间扭伤,第二天医院检查骨折,是否属于工伤

广东省-深圳市 劳动争议 2025-08-30 14:02:06
用户:133*****528
律师回复(5)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051人

    回复于2025-08-30 14:03:08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4人

    回复于2025-08-30 14:09:13

    不属于工作时间,难以认定,但出差较为模糊可以试一下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人

    回复于2025-08-30 16:23:00

    这种情况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出差期间通常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延伸,午休外出吃饭是正常生理需求,一般也视为工作时间的合理延伸,若扭伤发生在合理就餐范围内,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但最终需以社保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人

    回复于2025-08-30 17:52:00

    这种情况大概率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或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都算工伤。在广州南沙出差属因工外出,中午外出吃饭去卫生间是合理生理需求,扭伤骨折与工作有一定关联。建议尽快让单位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不申请,本人或近亲属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人

    回复于2025-08-31 14:35:09

    你好!申请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由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不同级别赔偿标准不一样。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不支付应有待遇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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