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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25号晚上十点驾驶二轮电动车在人行道逆行的与一辆左边驶出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双方人员没有损伤,对方说手机摔了,发生事故后我离开了现场,对方报警了,现在说私了要求赔偿四千,我不同意,走公了,事故处理中队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因为发生事故后我离开了现场所以是我全责,我现在需要干什么,还是什么都不用干,等那个人起诉我

安徽省-安庆市 交通事故 2025-08-29 18:40:58
用户:177*****544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人

    回复于2025-08-29 18:42:36

    既然事故认定书认定你全责,你得积极应对。先看看对方手机损坏情况和价值,判断赔偿 4000 是否合理。若不合理,可和对方协商降低赔偿金额。若协商不成,等对方起诉也可以,你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事故现场情况、对方手机损坏程度等,在法庭上为自己争取合理的赔偿金额。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348人

    回复于2025-08-29 18:51:23

    对于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三日内申请复核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人

    回复于2025-08-30 08:59:56

    你应及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配合定损,并与对方就手机损失等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对方起诉则需积极应诉,同时保留好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据。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人

    回复于2025-08-30 14:57:22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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