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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快一年了,然后最近就是跟同事吐槽了老板,老板这边通过看员工电脑,看员工个人微信的后台文件,查到了聊天记录的截图,所以把我赶走了,现在我就想问一下,公司之前一年来都没有申报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工资都是通过微信支付宝进行转账的,这种情况能否举报?另外这一年也没有进行一个社保的缴纳,但是社保问题就是在入职面试的时候是商量好我同意不缴纳的,像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进行一个举报,想问一下这样的一个情况,能让公司得到一个什么样的后果。另外公司经常侵犯别人的隐私,偷看员工的隐私。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8-28 20:10:09
用户:155*****856
律师回复(5)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人

    回复于2025-08-28 20:21:56

    可以举报公司未申报个税和未缴社保。未申报个税,税务机关会责令限期改正,可处相应罚款。社保虽入职时协商不缴,但此约定违法,举报后公司要补缴。公司偷看员工隐私也违法。你可收集工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向税务和社保机构投诉。公司赶走你可能属违法解除,可要求赔偿。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385人

    回复于2025-08-28 21:55:40

    也可以举报,但是如果你举报的话,你自己要补交个人所得税

  • 秦丽娟律师

    月帮助61人

    回复于2025-08-29 08:03:3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权益的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人

    回复于2025-08-29 08:55:05

    这种情况可以举报。公司未申报个人所得税违反税收征管规定,未缴纳社保即便员工曾同意也属无效约定,均为违法行为,可向税务部门和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公司偷看员工隐私亦违法,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公司可能面临补缴税款和社保、加收滞纳金、罚款等处罚,纳税信用等级可能受影响,还可能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面临劳动仲裁或诉讼,同时需承担侵犯隐私的相关法律责任,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人

    回复于2025-08-29 10:48:55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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