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7539人
回复于2025-08-28 15:50:39
根据民法典,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等财物。日常转账若被认定为赠与,一般无需退还;若为以结婚为目的附条件赠与,可争取返还。男方可先和女方协商,争取退还十万彩礼、三金及部分转账,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转账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最大争取金额可能是十万彩礼、三金及部分转账。
月帮助1932人
回复于2025-08-28 15:52:07
你好 有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求退还
月帮助4158人
回复于2025-08-28 18:40:53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月帮助7592人
回复于2025-08-29 09:09:05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和三金。对于日常转账的 4.7 万,若为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或借款,男方可要求返还,若是恋爱期间表达爱意的小额赠与则无需退还。具体返还金额需综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彩礼及三金使用情况等因素确定,若未共同生活,男方有望争取较高比例返还,若共同生活两年,可能返还 40%-60% 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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