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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集体山地被队长一人签名合同出租了,当时只在村里微信群发了合同,说已经把地出租了,然后群里有几个人回复了同意,大部分人没有说话,已经收租3年,今年租户越界种植了药材苗,村里通知他叫他3天内清理干净,否则村里会去把苗拔了,但是租户置之不理,然后村民一星期后全村人去地里把苗拔了,现在租户告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但租户现在只告其中3人,要这3人赔偿,全村人的事他只找3人告合理吗?现在被告的3人该如何应诉,村里又该如何反诉租户?请求律师帮忙分析一下给点意见,非常感谢!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合同纠纷 2025-08-28 11:20:19
用户:181*****308
律师回复(4)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28人

    回复于2025-08-28 11:28:19

    建议你这边把对方的相关证据以及事实与理由发给律师进行分析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189人

    回复于2025-08-28 11:28:55

    租户只告3人有一定合理性,因他可选择部分侵权人索赔。被告3人应诉时可说明是代表全村执行通知,拔苗是因租户越界且不理清理要求。村里若反诉,可收集租户越界证据,以证明自身行为合理。同时,要证明山地出租合同的签订存在程序瑕疵,争取法院认定村民拔苗属合理维权,不承担赔偿责任。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62人

    回复于2025-08-28 11:37:06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073人

    回复于2025-08-28 12:27:47

    租户只告 3 人具有一定合理性,因为诉讼具有相对性,租户可选择部分实施行为的主体作为被告,但村里其他参与人也可能被追加为被告。被告 3 人应收集证据证明拔苗是因租户越界种植且村里已事先通知清理等事实,撰写答辩状反驳租户不合理诉求,积极应诉。村里可反诉租户,要求其承担越界种植的侵权责任,如恢复土地原状、赔偿因越界种植给村里造成的损失等,同时可主张队长私自出租集体山地的合同因未履行法定民主议定程序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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