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集体山地被队长一人签名合同出租了,当时只在村里微信群发了合同,说已经把地出租了,然后群里有几个人回复了同意,大部分人没有说话,已经收租3年,今年租户越界种植了药材苗,村里通知他叫他3天内清理干净,否则村里会去把苗拔了,但是租户置之不理,然后村民一星期后全村人去地里把苗拔了,现在租户告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但租户现在只告其中3人,要这3人赔偿,全村人的事他只找3人告合理吗?现在被告的3人该如何应诉,村里又该如何反诉租户?请求律师帮忙分析一下给点意见,非常感谢!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合同纠纷
2025-08-28 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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