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132人
回复于2025-08-27 23:22:23
这种的话只有开股东会决议进行表决来进行重大事项表决的确定。
月帮助7498人
回复于2025-08-28 04:08:57
若部分股东对公司收购方案不满意,可先查阅公司章程,看其中对异议提出及权益保护有无规定。可在股东大会上明确表达异议,要求详细解释方案。也可联合其他有相同意见的股东,增加话语权。若沟通无果,可依据《公司法》等法律,通过书面函件向收购方和公司董事会提出诉求。若自身权益确实受损,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不合理的收购方案或获得合理补偿。
月帮助7558人
回复于2025-08-28 07:34:11
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若公司被收购属于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等情形,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协商不成的,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 90 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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