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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金店里,员工利用职务之钱,偷拿柜台里的0.2克旧料放到属于私人的柜子里,后来发现同事在找了 主动承认 返还。 2、利用职务之便 ,用顾客的积分(积分可以抵现使用298元)为自己谋福利 在别的珠宝店买黄金抵现 同一人做了这两件事,可以辞退这个员工吗?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8-27 18:29:39
用户:183*****275
律师回复(4)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人

    回复于2025-08-27 18:53:26

    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已向员工公示且明确规定此类利用职务之便偷拿财物及私自使用顾客积分谋福利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纪可辞退情形,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辞退该员工。但需确保证据充分,并严格履行通知工会、告知员工等辞退程序。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108人

    回复于2025-08-27 22:33:56

    有相应规章制度的可以辞退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人

    回复于2025-08-28 03:43:07

    可以辞退。员工偷拿金店旧料,虽主动返还但已构成职务侵占行为;用顾客积分抵现为自己谋利,也违反职业操守和诚信原则。这两种行为严重违反员工应尽义务,损害了金店及顾客利益。解决方案是按公司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履行通知工会等法定程序后辞退该员工,同时可考虑追回不当得利。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人

    回复于2025-08-28 11:45:02

    你好!有证据证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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