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经乡政府牵头整建农村集市,要整建的街道两旁是农耕地,A家农耕地临着街道,我家就和A户人家签了30年合同,在他家农耕地上建了房子,协商每年给农作物或同等价值的钱,政府是同意的,但是没有宅基地和房产证,只有合同。过了几年后,A家和B家私自更换了这部分田地,现在B家要求我们给钱12万买断这些地方,我们现在疑惑:
1.这些地是农耕地,B家有没有资格让我们出钱买断这些地的永久使用权
2.如果要出的话给A家还是B家,价位是多少比较合理(河南乡村)
3.因为当时就签了30年合同,2027年合同到期,合同到期后我们何去何从,毕竟上面还有我们的房子。
湖北省-武汉市
房产纠纷
2025-08-24 21: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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