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997年经乡政府牵头整建农村集市,要整建的街道两旁是农耕地,A家农耕地临着街道,我家就和A户人家签了30年合同,在他家农耕地上建了房子,协商每年给农作物或同等价值的钱,政府是同意的,但是没有宅基地和房产证,只有合同。过了几年后,A家和B家私自更换了这部分田地,现在B家要求我们给钱12万买断这些地方,我们现在疑惑: 1.这些地是农耕地,B家有没有资格让我们出钱买断这些地的永久使用权 2.如果要出的话给A家还是B家,价位是多少比较合理(河南乡村) 3.因为当时就签了30年合同,2027年合同到期,合同到期后我们何去何从,毕竟上面还有我们的房子。

湖北省-武汉市 房产纠纷 2025-08-24 21:31:40
用户:151*****591
律师回复(1)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37人

    回复于2025-08-25 11:12:05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在耕地上建房,你们签订的建房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B 家无权让你们出钱买断耕地永久使用权,因为耕地使用权不可永久转让。至于费用,因合同无效,无给付依据,若协商补偿,应根据土地剩余承包年限、地上房屋价值等确定。2027 年合同到期后,若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若无法达成一致,可拆除房屋恢复土地原状,或与土地承包方协商将房屋折价抵作土地承包费用等。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1*****591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