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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年我作为主任,前往武汉为小区购买电梯钢丝绳,在代理商处议价8元/米购买回来,岂料半个月后另一个委员打电话给该钢丝绳厂家并够得5元/米回来,前后价差有3元,于是该委员便在小区业主大群大肆污蔑抹黑我有贪污行为,扬言报警调查我,几天后,我要求武昌区市场监督局帮我调查为何半个月内价格差距如此大,并向湖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了该钢丝绳代理商,4月7号(我购买时是去年3月10几号),调查后代理商和生产厂家分别出具了购买经过说明函,代理商的函证明我没有吃回扣,生产厂家的函表明了委员购买时隐藏的自身身份,其以维保公司的名义购买,给的是批发价,但是该委员任然在业主大群诬陷我,我能起诉这名委员赔偿名誉损失吗?

湖北省-武汉市 侵权维权 2025-08-24 14:36:05
用户:189*****100
律师回复(3)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587人

    回复于2025-08-24 15:27:46

    您好,可以的,可以起诉,侵害您的名誉权。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032人

    回复于2025-08-24 15:58:37

    对方的行为已经涉及侵权了,您可以保留证据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37人

    回复于2025-08-24 17:49:59

    可以起诉这名委员赔偿名誉损失。该委员在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在业主大群污蔑抹黑你有贪污行为,符合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情形,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你可据此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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