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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女友分手了 曾经给她用的平板,电脑,相机,自己父母给自己购买的手表是否可以要回 现在这些东西的购买凭证已经丢失,对方以我是为了追求她进行的赠送不愿归还,并联系不上对方,这些东西的原价超过了5万元

广东省-肇庆市 经济金融 2025-08-22 17:00:33
用户:180*****687
律师回复(4)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259人

    回复于2025-08-22 17:02:11

    这些财物有可能要回。恋爱期间赠送的平板、电脑等贵重物品,若超出日常情谊交往范畴,且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在分手时结婚目的未达成,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即使购买凭证丢失,也可通过其他证据如聊天记录、支付记录等证明财物价值及赠与情况。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389人

    回复于2025-08-22 17:03:01

    购买凭证和赠送记录需要齐全,证据齐全的话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49人

    回复于2025-08-22 17:44:12

    你需要有证据证明这些是借给对方用的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36人

    回复于2025-08-25 17:46:06

    从法律角度,为追求赠送的小件物品一般视为赠与不能要回,但平板、电脑、相机、手表价值较大,可能不单纯是赠与。虽购买凭证丢失,仍可收集聊天记录、支付记录等证明物品归属及价值。可先尝试通过其亲友联系,协商归还。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提供证据让法院判定是否需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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