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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与电瓶车相撞,我方主责方70责,对方30,对方没有受伤,我方受伤住院,目前7天住院费用大概1万块钱,对方说他买的保险可能没有误工费,护理费等等哪些,我想知道即使他是次责就不用算这些误工费,护理啊营养啥的吗?如果保险不包含这些是不是由他个人赔付

江苏省-苏州市 交通事故 2025-08-22 10:51:26
用户:159*****502
律师回复(4)
  • 吴昊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5-08-22 11:08:01

    您好,要看对方买的是什么保险,如果不包含误工费和护理费,那么多出的部分由你本人承担70%,对方承担30%,同样的如果对方有产生医药费医疗费误工费,要看你有没有买保险,如果你没有买保险,对方支出由你本人承担70%,对方承担30%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92人

    回复于2025-08-22 11:11:21

    即使对方是次责,也需要承担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 。首先由双方的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再按责任比例分担,若对方保险不包含这些项目,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应由对方个人按照30%的责任比例进行赔付 。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58人

    回复于2025-08-22 15:33:01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39人

    回复于2025-08-25 16:45:24

    即使对方是次责,也需按比例承担你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若对方保险不涵盖这些费用,超出保险赔偿范围的部分应由其个人赔付。你可先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看能否达成赔偿协议。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如病历、费用清单、收入证明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30%的责任比例赔偿各项损失。

    用户追问2025-08-25 16:54:01
    出院了,通知了对方,问不到保险公司联系电话,对方只说收拾好单据,出院拍个照就可以,连住院出院也有差不多10天了,保险公司也没联系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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