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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1月份的时候在新疆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G313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对方把我的大货车给撞坏,当时我的车因为维修在服务站停了30来天,因为我这个车是正常营运的货车当时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原因停运了30天当时货运行业平均收入每日有个600元左右,而且当时我在当地住了一天宾馆费用100元,我现在证明齐全需要把对方高法院赔偿我的停运费,我的住宿费,我的交通费,我的精神损失费等一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交通事故 2025-08-21 19:28:35
用户:193*****992
律师回复(4)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62人

    回复于2025-08-21 19:46:18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28人

    回复于2025-08-21 22:19:03

    跟对方协商不了,直接提供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索赔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073人

    回复于2025-08-22 09:00:01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有权就大货车因事故维修期间的停运损失(可按每日 600 元左右计算 30 天)及合理的住宿费(如你所支出的 100 元)向对方索赔。交通费需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并凭正式票据主张。而精神损失费通常在造成人身伤残等情形下才予支持,若此次事故未造成人身伤残,主张精神损失费可能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189人

    回复于2025-08-25 15:27:15

    您的停运费、住宿费、交通费合理部分能得到法院支持。停运费按每日600元算30天共18000元,住宿费100元有票据也能主张。交通费得有相应凭证。不过精神损失费较难获支持,因未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您可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证明、收入证明、住宿票据、交通票据等证据,去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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