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5407人
回复于2025-08-21 08:44:53
根据《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因此,若前期调查不能认定违纪事实,县纪委不应再对咨询人进行处理,咨询人可要求纪委依法撤销案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月帮助2541人
回复于2025-08-21 13:26:12
这个具体要看纪委是怎么处理,如果对处理不服可以申诉
月帮助4514人
回复于2025-08-25 13:22:22
纪委调查有严格程序。前期调查不能认定违纪事实,若要处理你,你可要求其提供认定违纪的证据材料。你能将自己收集的证明未违纪的证据交给纪委,比如相关文件、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若纪委处理决定不合理,你可按规定提出申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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