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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去朋友那,朋友开了个烧烤店,在那干活,干了半年,因为发生点问题,不干了,朋友一直没给开工资,可以起诉他吗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8-20 17:37:32
用户:150*****395
律师回复(7)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068人

    回复于2025-08-20 17:38:28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准备好证据材料和诉状,到法院提起诉讼。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009人

    回复于2025-08-20 17:40:46

    可以起诉,但时间太长,可能过了诉讼时效

  • 崔红艳律师

    月帮助57人

    回复于2025-08-20 17:43:21

    可以准备相关证据和起诉状起诉对方,但是可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对方以此抗辩,你要承担败诉风险。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59人

    回复于2025-08-20 17:51:20

    当时有没有约定具体工资数额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60人

    回复于2025-08-20 17:52:26

    可以起诉,但可能存在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终止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若七年间存在向朋友主张权利、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等导致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则仍可通过劳动仲裁及后续诉讼要回工资。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81人

    回复于2025-08-20 17:57:18

    你中间找过对方没有呢?过了这么久,有时效的风险,你先上找对方协商,让对方答应给你,再进行下一步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98人

    回复于2025-08-21 11:07:17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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