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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离婚,有一个女儿,12岁,一直我带,他爸大小事都不管。今年开始也不给家用,孩子教育费用也不出。找他给钱直接让我起诉。请问离婚前我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5-08-19 20:44:14
用户:136*****256
律师回复(9)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027人

    回复于2025-08-19 20:45:42

    离婚能够协商一致的签署离婚协议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即可。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签署离婚协议的,准备民事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证据材料,直接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曹磊律师

    月帮助192人

    回复于2025-08-19 20:47:35

    你好,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等证据去对方所在地法院立案起诉的。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605人

    回复于2025-08-19 20:48:21

    您好,想离婚,直接起诉,你要孩子,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073人

    回复于2025-08-19 21:23:52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准备好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结婚证复印件 感情破裂的证据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966人

    回复于2025-08-19 21:33:51

    那你这边就直接到法院起诉,保存好,你这边花费的相关记录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418人

    回复于2025-08-20 08:35:07

    起诉要求分割财产,查不到的委托律师去查询,可能存在隐瞒转移情况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051人

    回复于2025-08-20 09:26:39

    离婚前你需要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全面梳理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并收集相关证据,收集对方未尽抚养义务等不利于其抚养孩子的证据以争取女儿抚养权,还可提前与孩子沟通了解其意愿,同时调整好心态,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多帮助。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14人

    回复于2025-08-20 14:01:03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704人

    回复于2025-08-24 20:12:10

    离婚前,首先要收集好他不管孩子、不给家用和教育费用的证据,像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孩子学校缴费证明等。然后,梳理好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情况。若打算争取孩子抚养权,准备你长期照顾孩子且有能力抚养的证据。你可以先和他再协商一次,若不成,就整理好材料去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财产和确定孩子抚养权,让他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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