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3438人
回复于2025-08-19 17:50:13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育儿假期间夫妻双方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假期,经单位同意,双方可调整假期分配。因此,单位不接受一方放弃给对方享受是不合理的,夫妻可与单位协商,在双方合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前提下调整育儿假分配。
月帮助2061人
回复于2025-08-19 21:35:25
可以向你们当地的劳动局投诉报
月帮助4335人
回复于2025-08-24 19:48:53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育儿假可由夫妻双方共享。单位不接受一方放弃给对方享受且只给5天,这不符合规定。您可先与单位沟通,说明法律规定,争取按规定落实。若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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