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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姑妈目前无子女,配偶去世了,请问这种情况我的姑妈可以领养我的孩子吗?(这个孩子目前11岁,本来也是我的姑妈从孩子出生就一直带到现在)

四川省-成都市 婚姻家庭 2025-08-19 13:58:09
用户:193*****645
律师回复(4)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051人

    回复于2025-08-19 14:02:39

    你好,可以申请领养。。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人

    回复于2025-08-19 17:50:45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你的姑妈无子女且配偶去世,若她同时具备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且年满三十周岁,在你作为送养人同意送养,同时孩子也同意被收养的情况下,可以领养你的孩子。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385人

    回复于2025-08-19 21:46:17

    需要去你们当地民政局办理领养手续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人

    回复于2025-08-24 19:10:14

    依据《民法典》,您姑妈无子女、配偶去世的情况,若她年满三十周岁,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孩子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是可以领养您11岁孩子的。因为孩子已满8岁,还应征得其本人同意。您可和姑妈一起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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