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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了一部小说《人鱼公主》(只完成了第一部),投稿给某个文学比赛。后来,我发现这比赛有个附加条件:投稿作品视为同意出版方所有条件,出版方享有作品的全媒体版权(包括影视改编权和动漫制作权)。我想问,若我的作品获奖了,还被制作成动漫,日后,我写第二部的时候,那比赛出版方还能享有我第二部的全媒体版权吗?我若找其它出版社发表第二部,是不是要需要回避原作品的名字,改为《人鱼公主第二部》,或者将名字改得面目全非,才能规避比赛出版方的侵权控告风险?

广东省-茂名市 合同纠纷 2025-08-18 23:55:56
用户:150*****617
律师回复(2)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050人

    回复于2025-08-19 07:29:31

    比赛出版方通常不享有你小说第二部的全媒体版权,因为版权授予一般仅针对参赛作品本身,不涉及后续未投稿作品;关于书名,若第二部内容与第一部具有明显差异,通常无需更改书名,单纯书名相同不构成侵权,但需确保内容不侵犯第一部作品的相关权利,避免因情节、人物形象等实质性相似引发侵权纠纷。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12人

    回复于2025-08-19 08:53:04

    与第一部有关,与第二部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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