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了一部小说《人鱼公主》(只完成了第一部),投稿给某个文学比赛。后来,我发现这比赛有个附加条件:投稿作品视为同意出版方所有条件,出版方享有作品的全媒体版权(包括影视改编权和动漫制作权)。我想问,若我的作品获奖了,还被制作成动漫,日后,我写第二部的时候,那比赛出版方还能享有我第二部的全媒体版权吗?我若找其它出版社发表第二部,是不是要需要回避原作品的名字,改为《人鱼公主第二部》,或者将名字改得面目全非,才能规避比赛出版方的侵权控告风险?
广东省-茂名市
合同纠纷
2025-08-18 23: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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