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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8月11日;地点:公司 2、甲方一天内多次辱骂乙方,第三次跑到乙方工位上拍打桌子进行辱骂、吐口水,乙方用手遮挡口水时用力过度,疑拍到甲方,后双方发生推搡,甲方造成乙方眼部、手臂多处抓伤、淤青。 3、可以定甲方全责吗?

江苏省-南通市 其他 2025-08-18 19:09:03
用户:152*****318
律师回复(2)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37人

    回复于2025-08-18 19:09:44

    是否定甲方全责需综合考虑,甲方多次辱骂并先动手拍打桌子、吐口水,存在明显过错,其推搡行为造成乙方受伤,应承担主要责任,但乙方若存在超出合理遮挡范围的行为,也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具体由警方根据调查情况认定。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70人

    回复于2025-08-24 17:11:31

    很难直接定甲方全责。甲方多次辱骂、挑衅是冲突起因,但乙方用手遮挡时疑拍到甲方也有一定动作,双方推搡都有过错。解决方案是先报警,由警方调查处理,看能否调解。若调解不成,乙方可收集甲方侵权证据,如伤痕照片、监控等,去法院起诉要求甲方赔偿医疗费等损失,法院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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