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a酒店经济效益不好,就是a酒店效益不好,就是之前承诺了,给家人(家人是返聘人员)承诺了。可以干一年。结果现在她还没有到一年,酒店因为经济效益不好为理由,想把人直接裁掉(目前还没裁,但是已经有这个意愿),补充:之前有签合同,但是家人没有认真看(而且合约只有酒店,签完后,家人手上没有拿到合同,我记得应该一式两份吧)
还有其实我家人之前在该酒店工作了6年,1.之前酒店假期也要工作,酒店没有按照国家规定1:3的假期补偿给我的家人。2.然后然后我的家人在那个酒店每天(六年以来)多上半个钟但是并没有得到那种加班费的补偿,像这种能获得多少法定赔偿?像这种胜诉的概率如何?需要什么证据呢?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8-18 15: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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