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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驻北京,经过朋友介绍,前往天津一家医美工作室做医美项目(工作室位于民房,无法确认是否有资质,注射医生本人应有十余年经验)。2025年6月29日中午,天津医生给我在额头注射0.3ml玻尿酸,注射后淤青严重,因无痛一直建议观察。7月3日出现坏死点和破溃点,前往天津医生处溶解,次日清晨无明显好转。7月4日,前往北京八大处超声下注射溶解酶溶解。7月7日-8月6日创面治疗,以上治疗费用及交通费用总计花费1.1w,已和天津医生协商并已支付给我。 8月9日刚刚完成第一次疤痕治疗,费用4700,天津医生不愿意完全承担疤痕治疗费,我仅有医生姓名及微信号,应如何协商或采取法律措施?

北京市 医疗纠纷 2025-08-18 14:18:24
用户:182*****304
律师回复(3)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051人

    回复于2025-08-18 14:27:39

    你好 有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 李建业律师

    月帮助70人

    回复于2025-08-18 14:35:28

    收集第一次在工作室接受治疗证据,工作室相关人员医疗资质,以后起诉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人

    回复于2025-08-18 16:53:56

    你可先通过与该医生再次协商,说明疤痕治疗是医美并发症所致,医生应承担相应费用,并留存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医美过程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治疗费用凭证、术前术后照片等,向天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举报其可能存在的非法行医行为,或拨打 12315 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依据这些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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