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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了二十多天没有签合同然后离职了 工资一直拖欠

河南省-信阳市 劳动争议 2025-08-17 18:12:47
用户:153*****037
律师回复(6)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59人

    回复于2025-08-17 18:37:23

    那可以收集证据,去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418人

    回复于2025-08-17 19:20:15

    欠款记录、对方身份信息有吗?没有的话私信我,可以帮你调取身份资料,写起诉材料起诉对方,或者是帮你协商,点击头像一对一私信详细指导,以追回款项。时间太长的话可能导致以下风险1️⃣证据灭失2️⃣诉讼时效经过,法律不在保护你的债权,无法诉讼且强制执行3️⃣对方个人情况出现其他问题比如死亡等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027人

    回复于2025-08-17 21:46:09

    建议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工资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051人

    回复于2025-08-18 08:51:20

    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工作二十多天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属违法行为,劳动者可收集证据,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要求其支付拖欠工资,还可能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966人

    回复于2025-08-18 11:25:50

    拖欠工资可以直接入劳动局举报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14人

    回复于2025-08-18 11:33:1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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