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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 我欠一个人6000块钱 一天200利息 给了800利息。现在没有给他 他在车上贴了我的名字说我欠钱不还 然后在车上挂个喇叭 天天在我这个地方转 说我欠钱不还。

天津市-市辖区 其他 2025-08-17 12:41:21
用户:131*****224
律师回复(2)
  • 张牡律师

    月帮助44人

    回复于2025-08-17 12:47:12

    这样利息是违法的可以报警处理。

    律师回复2025-08-17 12:47:19
    对方涉嫌犯罪的。
    用户追问2025-08-17 12:47:40
    报警 警察说经济纠纷 不管让我去法院
    律师回复2025-08-20 08:11:02
    经济纠纷一般是由人民法院处理的。
    律师回复2025-08-20 08:11:27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借贷合同。
    展开全部4条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051人

    回复于2025-08-17 16:43:08

    你所欠债务中,日息 200 元明显过高,超出法律规定的部分无效,你可不予支付。而对方在车上贴你名字宣扬你欠钱不还并挂喇叭宣传的行为,若影响到你的名誉或生活秩序,可能构成侵权,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你可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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