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你好,这边我在家政办个香港工作签证,然后家政那边跟我说费用是38000,今天我去的签合同才发现那个费用是三万,合同里面已经把所有咨询费都包含了,然后对方和我说,这是他们公司的提成,这是有问题的吧,我所有该给的都给了,提成不应该是让我给他们的吧

广东省-深圳市 合同纠纷 2025-08-16 15:36:33
用户:159*****466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671人

    回复于2025-08-16 15:43:02

    这确实有问题。合同明确费用三万且包含咨询费,家政额外要所谓提成不合理。你可与家政协商,指出合同约定,要求按合同执行,拒绝支付超出部分。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合同等相关证据,向消协投诉或考虑通过诉讼解决,维护自身权益。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895人

    回复于2025-08-16 15:44:53

    这种情况是有问题的。根据《对香港地区劳务合作管理办法》,经营公司应按规定收费,除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不得向劳务人员收取额外费用。家政事先告知费用与合同不符,且试图让你承担所谓 “提成”,可能侵犯了你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你有权拒绝支付合同约定外的费用。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974人

    回复于2025-08-17 11:58:25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59*****466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