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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07月19日05时许,李东尥驾驶雅迪牌两轮电动车沿G342范县-(范县濮台线)自东向西行驶至王 事故处翠 造成乘坐李东旭驾驶的雅迪牌两轮电动车的李典超当场死亡,李东旭和乘坐李东烟驾驶的雅迪牌两轮电动车的路宇飞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适事故。 2刚出事故责任书 3 现在要怎么做 划分责任是次责 要承担百分之多少

河南省-濮阳市 交通事故 2025-08-16 09:20:34
用户:131*****091
律师回复(3)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37人

    回复于2025-08-16 09:21:15

    如果是电动车之间的事故,通常次责需承担 30% 左右的赔偿责任;若涉及机动车与电动车之间的事故,电动车负次责时,一般需承担 40% 左右的赔偿责任。具体比例还需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及当地相关规定确定,可先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70人

    回复于2025-08-16 09:26:14

    划分次责一般承担30%责任,但具体比例要结合实际情况。接下来要积极与对方沟通赔偿事宜,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等。若能与对方达成赔偿协议,可按协议履行。若协商不成,对方可能起诉,那就积极应诉,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确定赔偿数额。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47人

    回复于2025-08-16 11:30:04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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